轉發:關于做好2015年國慶節期間市場風險控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9-22 來源: 作者:金源期貨 點擊量:2646
上期發〔2015〕135號
各會員單位、指定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指定交割倉庫:
2015年國慶節臨近,根據我所休市安排的公告,10月1日至7日為節假日休市。根據《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第四條和第九條規定,經研究決定,對國慶節前后相關品種交易保證金比例、漲跌幅度限制和手續費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鋁、鉛、錫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5%調整為8%,漲跌幅度限制由4%調整為6%;
鋅、螺紋鋼、熱軋卷板、黃金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6%調整為9%,漲跌幅度限制由5%調整為7%;
鎳、線材、石油瀝青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7%調整為10%,漲跌幅度限制由5%調整為7%;
燃料油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8%調整為11%,漲跌幅度限制由5%調整為7%;
銅、白銀、天然橡膠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8%調整為11%,漲跌幅度限制由6%調整為8%。
如遇上述交易保證金比例、漲跌幅度限制與現行規則規定的交易保證金比例、漲跌幅度限制不同時,則按兩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執行。
線材和燃料油1601合約及以后新上市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仍為20%。
二、2015年10月8日恢復交易后,自第一個未出現漲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盤結算時起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漲跌幅度限制調整如下:
鎳、石油瀝青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8%,漲跌幅度限制調整為6%;
銅、鋁、鋅、鉛、錫、螺紋鋼、線材、熱軋卷板、黃金、白銀、天然橡膠、燃料油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漲跌幅度限制恢復至原有水平。
關于交易保證金和漲跌停板的其他各項規定按《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執行。
三、請各會員單位及時落實相關合約持倉限額、自然人持倉和整倍數調整、交割準備等事項。FU1510合約的最后交易日為9月30日,交割日為10月8日、9日、12日、13日和14日。請會員單位充分了解投資者的交割意向,提前檢查用于合約交割倉單的數量和有效期限,做好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申報和開具工作,切實防范交割風險。
四、自2015年9月22日收盤結算時起,對鎳、白銀和石油瀝青期貨合約恢復收取當日平今倉交易手續費。
五、請各指定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做好應對預案,保證業務正常進行。請各指定交割倉庫做好應急預案和安全保障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同時,做好入庫貨物的權屬審核及規范存放工作,加強內部管理和風險控制,確保交割業務安全順利進行。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請按規定及時與交易所聯系。
鑒于國慶節休市時間較長,請各會員單位做好風險防范工作,根據投資者的持倉及風險情況適當提高保證金的收取比例,嚴格投資者的出入金管理,提醒投資者謹慎運作,理性投資,節日期間做好技術系統的維護和網絡安全工作,請相關指定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和指定交割倉庫做好安全工作,維護市場平穩運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貨交易所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