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資管產品起征增值稅的公告
日期:2018-01-04 來源: 作者:金源期貨 點擊量:3758
尊敬的資產管理計劃委托人: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金融、房地產開發、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資管產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7】56號)等(以上合稱《通知》)規定,自2018年1月1日(含)起,資管產品管理人在資管產品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暫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
現特此告知全體份額持有人以下事項: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取得收益的性質按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屆時資產管理計劃的凈值或實際收益可能因繳納相關稅費而有所下降。
2、我司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以及具有管轄權的稅務機關的指導意見(如有)制定資管產品的增值稅繳納方案。
若法律法規、稅收政策進行調整的,我司將及時對所管理的資管產品的增值稅計算、申報、繳納方案進行相應調整,并及時告知全體投資者。如資產管理合同中的相關條款與上述公告信息不一致的,相應內容以上述公告為準。
銅冠金源期貨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