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部分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的通知
鄭商函〔2021〕266號
各會員單位:
根據《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經研究決定,自2021年6月10日結算時起,尿素期貨2107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15%,尿素期貨2109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9%。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高于上述標準的,仍按原規定執行。
端午節休市期間(6月12日至6月14日),影響商品價格走勢的不確定性因素較多。請各會員單位做好投資者風險提示工作,增強風險意識,加強風險防范。
特此通知。
鄭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