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根據鄭州商品交易所通知(鄭商函[2021]322號),經研究決定:
自2021年7月16日結算時起,玻璃期貨2109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21%。
自2021年7月23日結算時起,玻璃期貨2109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26%。
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標準的,仍按原規定執行。
由于近階段影響市場運行的不確定因素較多,請各位投資者做好風險防范工作,謹慎運作,理性投資。
特此通知。
銅冠金源期貨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上一篇:關于臨近交割月份持倉調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