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紅棗期貨部分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的通知
第--文號 | 2021-11-23
鄭商函〔2021〕963號
各會員單位:
根據《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經研究決定,自2021年11月26日結算時起,紅棗期貨2203、2205、2207及2209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15%。
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高于上述標準的,仍按原規定執行。
特此通知。
鄭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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